专项成品粮油配送服务公开询价函

致各潜在报价人:

本单位现就专项成品粮油配送服务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参与报价,本项目将以最低报价原则选定成交人,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采购主要内容

服务范围:为我方指定单位提供专项成品粮油及副食品的配送服务,包含配送物资的装、卸全流程工作(含装卸点上下车费用),具体配送地点及明细如下:

序号

配送地点

配送单位数

单次配送数量

往返距离

配送频次

1

市区内

3个

(电话咨询)

每月1次

2

杨柳镇

3个

(电话咨询)

约60公里

每月1次

3

宁国

1个

(电话咨询)

约130公里

每月1次

4

广德邱村、誓节

2个

(电话咨询)

约200公里

每月1次

5

泾县

1个

(电话咨询)

约140公里

每月1次

6

郎溪

1个

(电话咨询)

约130公里

每月1次

7

白茅岭

3个

(电话咨询)

约180公里

每月1次

8

绩溪、旌德

3个

(电话咨询)

约360公里

每月1次

9

军天湖

5个

(电话咨询)

约60公里

每月1次

服务要求:按我方通知按时到指定成品粮仓库取货,在指定时间内将专项成品粮油及副食品配送至指定地点,无特殊情况一般每月配送1次,须根据我方要求调整配送次数。配送过程中落实防潮、防雨、防污染等物资保护措施,规范装卸操作,确保物资无丢失、无损坏;配送车辆需提前清洗消毒,随车人员着装整洁、身体健康。配送人员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配送车辆按指定路线行驶、指定地点停靠;严格保守配送过程中获知的相关秘密及我方相关信息。

二、资格要求

报价人需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营范围包含快递物流配送等相关内容。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委托代理人参与报价)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的,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提供配送服务相关保障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合规配送车辆清单、从业人员健康证。

近1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记录,提供书面承诺书(加盖公章)。

报价人须具备开具9%税率运输服务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

三、控制价

本次专项成品粮油配送服务月度配送服务费控制总价为4500肆仟伍佰元/月(含装卸点上下车费用、9%运输发票税费及清单内每月1次配送的全部费用),报价人报价不得超出该控制价,否则报价无效。

超出清单约定配送次数的临时配送,综合限价为3.5元/公里该单价包含燃油费、过路费、装卸费、人员服务费、税费等全部费用。

报价要求:报价为全费用固定总价(月度清单内配送),包含且不限于配送过程中的车辆使用费、燃油费、过路费、装卸费、人员服务费、物资损耗赔偿预备费用、9%增值税专用发票税费及所有潜在风险费用,服务过程中不再产生任何额外费用;临时增配部分按报价据实结算。

四、服务周期、地点和方式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具体服务起始时间以我方书面通知为准。

服务地点:我方指定的成品粮仓库(取货点)及上述指定配送地点。

服务方式:报价人按我方提前通知的配送时间、品种、数量,自行安排合规车辆及人员完成取货、装卸、配送全流程,确保物资在指定时间安全送达。配送过程中的一切运输、装卸风险由报价人承担,若发生物资丢失、损坏,由报价人全额赔偿。报价人指定专人负责配送对接工作,在规定配送时间前主动与我方联系,确认取货及配送细节。

五、验收标准及方式

(一)验收标准

1.配送及时性:按我方指定时间完成取货及配送,无逾期情况。

2.配送准确性:按配送清单准确配送物资品种、数量,无错发、漏发情况。

3.物资完好性:配送的专项成品粮油及副食品无丢失、无损坏、无污染,包装完好。

4.服务规范性:配送车辆、人员符合我方及收货方管理要求,无违规操作行为。

(二)验收方式

我方每月对报价人的配送服务进行综合验收,依据我方及各配送点出具的送货签收凭单,验收不合格的,报价人需在我方指定时间内整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及违约责任。

六、质保及服务责任

(一)服务质保

本项目服务质保期与服务期限一致,中标方需缴纳10000元(壹万元)履约保证金,质保期内报价人需按本询价函及合同约定提供全程合规配送服务,合同结束验收合格7个工作日内全额退回(无息)。

(二)服务责任

因报价人配送车辆、人员等原因引发安全责任事故,造成我方、收货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由报价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因报价人原因导致物资丢失、损坏、逾期配送的,报价人需承担全额赔偿责任,若因此造成的正常保障受影响,我方有权解除合同、扣除全额履约保证金并追究报价人全部违约责任。报价人泄露配送过程中获知的军事秘密及我方信息的,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全部经济损失。

七、付款方式

清单内月度配送服务费实行每月结算,结算时间为次月10日前,双方对当月配送服务费用及服务质量进行核实确认后,报价人开具等额合法有效的9%税率运输服务增值税专用发票。

临时增配配送费用随当月清单内配送费用一并结算,按实际配送往返公里数×报价计算。

我方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当月全部配送服务费用。

八、报价文件组成

报价人需按以下顺序整理报价文件,所有文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

(一)报价人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若委托代理人参与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报价单(需明确月度配送服务总价、临时增配单价);

(四)近1年内无违法违规及重大安全事故记录的书面承诺书;

(五)物资损耗赔偿承诺书、保密承诺书;

(六)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九、报价注意事项

报价人应充分考虑市场价格波动、配送风险、政策变化等所有因素,报价一旦提交,不得因任何理由调整,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人需对报价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若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价资格,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若对本询价函内容有异议,需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我方提出,逾期未提出视为认可本询价函全部条款。

报价文件需密封递交,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

十、成交原则

我方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所有有效报价文件进行评审,优先选定报价最低的报价人为成交人。若最低报价人不符合本询价函的资质要求或服务要求,其报价无效,我方将选取次低报价人为成交人,以此类推。

我方对本次询价的评审结果、成交理由不做单独解释,未成交的报价人我方不另行通知。

十一、询价函领取及报价文件递交

询价函领取:2026年3月18日前,在宣城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免费领取本询价函及附件。

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3月18日17:0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一律拒收。

递交地点:宣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隆路15号。

递交方式:现场密封递交。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3731913305

联系人:王站长

 

附件:专项成品粮油配送服务公开询价函

 

 

 

创建时间:2026-03-13 11:05